桐庐县获评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

2020/8/24 9:05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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桐庐县获评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

近日,中央依法治国办印发了《关于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》,对40个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(县、区)和24个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进行了命名。我县经过省级初审、第三方评估、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、实地核查、社会公示等环节,从申报的1378个县级政府中脱颖而出,经中央依法治国委批准,被命名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(县、区),也是浙江省唯一被命名的县级地区。

近年来,我县以打造“县域法治首善之区”为工作标杆,紧盯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目标,积极谋划、统筹推进。2019年,我县被浙江省推荐申报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综合性示范县。同年,法治浙江(法治政府)建设考评,我县位居全省县(市、区)第一,并被评为省先进单位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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